建议修改电动自行车上牌制度,合肥市公安局回复
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:314127396 发布时间:2020/1/17 11:28:27 阅读:126次 【字体:

有网友在合肥“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留言,建议修改电动自行车上牌制度。合肥市公安局回复称,新国标是市场监管总局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联合发文制定。一线基层单位只有行政政府权限。具体如下:

 

 

 

网友: 强制电动自行上牌是件好事,有利于交通管理,也有利于骑行人员安全。但限制电动车重量,必然牺牲电动车的美观性,同时也牺牲了电动车的实用性,并且骑车的人都知道越轻的车子越危险。另外限制的速度也太低了,合肥城市不断扩大,很多骑车人住在合肥偏远的地方,但工作却在不同角落,正常出行一次要15公里左右,即使全速跑上一次班要36分钟,再加上两头走路的时间就要46分钟,如果路上再去送个小孩上学,骑车不可不能不等红绿灯,不可能不堵,这样一个小时要在路,这样逼的我们这些原本骑车上下班的人,只能被迫开车上下班,自己不方便了,也给城市交通带来了拥堵。强烈建议放宽到40KG/h。另外建议加强骑车人的素质教育,严管乱穿马路,逆行,车上装遮阳蓬,不带安全帽等行为。

 

合肥市公安局回复:经交警支队核实:1、新国标是市场监管总局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联合发文制定。一线基层单位只有行政政府权限。2、依法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是公安交警部门的职责。对电动车、燃油车及摩托车的管理,公安交警部门每年都会开展专项治理活动。依据《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等相关法规,2019年,全市共计查处各类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60.2万起,扣留车辆4126余台次。今后的工作中,交警部门将不断加大管理和处罚力度,努力维护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。

 
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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